(采访人员及时间:永远探路,2012年4月26日)
姓名及出生年月:洪涛,男,1918年8月26日
部队番号: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分校十七期十七总队步科二大队七队
地址:兰溪水亭乡里坞里村人,现居住武义县下王宅路
老人祖辈是大户人家,祖父时代有几千亩良田,兄弟三个,七八岁在老家读私塾,后在兰溪永昌中心小学读书,再到金华作新中学(美国人办的教会学校)读初中。1937年在杭州市中山中学求学,因七七事变,抗战爆发,回到家乡教书(厚伦桥小学),当时工资是每学期二十担米。
报名参军:
在厚伦桥小学教了半年书,1939年8月报纸上看到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在金华招生,我和同乡何应隆,赵挺生(机枪连中尉连长,1942年在衢州战死)一起参加考试,当时我觉得没有国就没有家,我们不能当亡国奴,有志青年要上前线报效国家。结果三个人都被录取了,考入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分校十七期,校址在广西桂林李家村。我们都分在十七总队(总队长廖糠,黄埔三期生),我分到步科二大队七队。
当时没有交通工具,我们坐木碳船到学校。到校后家里穿来的衣服全部换成军服,剃光头,先三个月入伍生,再接受军事教育和军官教育,这时可以到外面自由活动了。军校纪律严格,每天三操两讲堂,有时天没亮,长官要求一分半钟紧急集合,大家必须全副武装,然后到二三十公里的桂林去拉练,再回来吃早饭。早饭时间五分钟,中晚饭时间三分钟,时间一到不管吃没吃饱都不准再吃了。吃饭,拿筷子不能发出声音,如发出声音就被请出去重新再来。
经过两年半的艰苦训练,毕业考试合格(也有不合格被淘汰或降级的)后,照相、做同学录,然后领取中正剑,我就被分配到三战区(衢州)八十六军(军长莫与若,黄埔一期)七十九师235团(团长魏文林,黄埔六期)二营六连任少尉排长,随部队调防到金华。在金华二仙桥做防御工事,训练新兵。
1942年日本人打到金华,当时的军事部署是235和237团守外围,236团守城,后来接到上级命令,放弃金华,退守浦江,我们营长下令我这个排死守狗头山(制高点),掩护师部撤退。战斗打得很激烈,打到最后我们排四十八个弟兄只剩下四个,我、一个副班长(中士)、和两个士兵,我被日本兵打中右小腿负伤。
师部撤离后,我们也撤下来到浦江找到团部,团长跟我关系还不错,我提出这里离家近想回家治伤,团长同意了,派两个兵护送我回家。中途碰上日本部队被俘,万幸的是我趁黑夜跳水逃出来了,那两个兵因为不会水所以没逃,不知后来怎么样了。
二个月腿伤好后,因我的部队调防到了衢州,所以我经人介绍到忠义救国军(总指挥马治超,黄埔一期)一纵队一营二大队四中队任中队长(刚成立的)。一年后,部队整编,我不愿在此呆下去,于是到云和县找教育长张少杰(当时省政府在云和,黄绍雄任省长兼第三战区副总指挥)张少杰中将把我调到常山县国民兵团(当时团长是县长兼的),在此呆了一年多,升到少校。
1945年抗战胜利后
1945年抗战胜利,日本人投降,老百姓和军人都很高兴,以为从此可以远离战火。
我不愿意打内战,到了杭州,参加成立十二军官总队,总共十八个人,都是少尉到中校级的军官,下辖二十八个中队,每个中队一百多人,都是军官,然后国防部派了柏天民(黄埔一期)任总队长,每个人都发工资,还有负伤金、退役金、转业金,当时钱都用麻袋装。
1946年7月我报名参加转业考试,报的是交通班邮政系(当时分为公路、铁路、水路、航空、邮政、电信六个系),考试合格后到南京中央训练团受训(班主任俞大维,教育长黄杰,团长蒋中正),时间六个月。当时有六个同学没有工作,教育长黄杰是我的老长官,广西分校的主任,我们请黄杰吃饭,黄杰很念旧,把六个同学都安排到各部门。
1946年在南京期间我加入青年团、励志社和三一联谊社,同年8月参加特种考试,并由考试院发给考试及格证书,当时有此证书就有资格参加国大选举。
1946年底,交通班毕业后,我分配到江西邮局任三等二级邮务员(相当于教官级,副局长级别)。
1949年解放后:
1949年全国解放了,我回到家乡,当时政策还比较宽松。有一回我到上海碰到金华汤溪县长徐国桢,他叫我到台湾去,我说我不去了,如果要去早就去了,我的家人都在这里。从上海回来后,就开始土改了,家里的田地都被分光了,只剩下两间老房,值钱的东西也全被分光了。当时有十一户人家住到我家。
1951年政策更加紧了,我被管制,天天要到农会汇报情况,不允许外出,家里没有经济来源,靠老婆到亲戚家借点吃的救济过日。这样一直熬到1956年,我被“地主、反革命、伪军官多年、骑在人民头上多年”等罪名判刑十四年,先关在兰溪,一共问了四次口供,法院还问我对此判决有没有意见,我说没意见(我不敢说有意见)。后来被送到内蒙劳改,当时我39岁。那时内蒙荒无人烟,我在那里做了32公里的堤坝,做机械,造房子等。
1970年刑满释放,我想要回家,但农场不同意,要我留厂,当时工资每月32元,后来加到70元,期间我只回过一趟家。在此期间,家里全靠我大哥接济(大哥五卅大学毕业,被判四年)。
1981年,农场让老弱病殘回乡,我也在回乡名单里,当时我63岁,农场每月发生活费15元,现在每月是672元。( 洪老想说的话:洪老告诉志愿者,农场今年就没给他寄过生活费了,打电话不接,寄信也不回,他虽然年纪大了,可毕竟还活着—洪老无儿无女租房子住,总还得生活下去吧?没有这点钱还怎么过下去。现在他还要靠80岁的老婆出去帮人干点活赚钱养家,他寄希望于志愿者,帮他向农场要他应该拿的生活费)
(感谢武义志愿者团队采访并提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