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及出生年月:毛均荣,男,1927年10月
部队番号:中国青年远征军208师622团一营步二连三排中士
地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人
老兵口述:
我家祖籍义乌,家父为生计迁往已拆迁的淳安县上直街101号,经营多种手工业。我出生于1927年10月间,今年88岁。
自从抗日战争爆发不久,敌机飞淳轰炸不断。我家手工作坊被轰炸,无法营业,生计困难,遂逃往乡间避难。家父千方百计培养我考入严州中学初中,几经逃难迁移,不得已于1944年赴安徽屯溪(今黄山市)考入一所救济性的临时中学初中部。当年毕业,生活极其艰苦。当年十月间,适国民政府号召为知识青年参军运动,我等随即报名被录取,当即出征到上饶入伍。接着,被考取军士大队受训(副总监是黄维)二个月。随即派送江西黎川县青年远征军陆军31军208师622团(即一团)一营?二连三?任中士班长。当年升任上士班长兼??,时年19岁。该团长是王大均少将,排长是王序锦,战略、战术均针对日本鬼子,训练紧张。
由于国共二党领导军民奋战,加之盟军助威,8月间,日寇投降,全民欢呼。当时我团官兵步行驻湖州市,1946年4月至6月作为预备军官训练。随后我坚决退伍复学,当年考入嘉兴青年中学高三年级,于1948年夏毕业。本想上大专求学,1948年6月间,家父不幸病故,家庭经济恢复苦难,人口又多,不得已随兄长经营饴糖、手工制皂等行业。1949年4月初淳安县欢呼解放,我参加县工商联,曾任小组长,也曾担任居民小组长。服从人民政府政策法令。
不幸于1951年九月间遭遇冤假错案,被判管制五年。次年1月被捕,受冤被判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投入劳动改造。1956年底,刑满后,强制留场,于1980年1月才被释放,回乡与家人团聚。在监狱部门蹲了28年,还戴过10多年反革命帽子。回乡后,一直到处临时打工。
八十年代省、县检察、法院公平正义,县法院组建专案审理,冤案大白。于86年12月以《86淳法刑申字第138号判决书》,判为“撤消原判、宣告无罪”,按有关法令,我有30余年工龄可作退休处理,最终于事难办。08年后,申请到“最低生活保障”, 以每月530元,贫困度日。
(感谢杭州志愿者团队采访并提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