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及出生年月:柴维新,男,1924年08月30日
部队番号:江山县警察大队
地址:江山市石门镇长山源村长山自然村。
老兵口述:
1943年2月,19岁时因抗战应征入伍,被分配在当时的江山市县警察大队服役。
老人当年被分配在警察大队第二中队担任准尉特务长,主要任务是维护地方治安,搜捕敌特分子,第二年即1944年为阻止日寇经江山入闽,曾被派往淤头附近挖路断道布防,配合国民正规部队牵制日寇。老人记得当时的江山市警察大队大队长杨春芽,副大队长是张作祥(诸暨人),老人所属的二中队中队长是余耀祥(江山上余人),由于年事已高,都已相继去世。当年一同入伍的战友有江山市石门镇据家岗村的毛长村,清湖镇小清湖村的徐太和等,他们都都已相继去世。
据老人回忆,当年老人所在江山警察大队所带的胸章为“浩然”。
1944年8月,由于江山的战事已平息,老人退伍后去江山县茅坂志澄中学就读之后即回家务农。
1951年2月因曾经参加过国民党部队被查处,被判刑三年,在巨洲樟树潭服刑。1953年2月刑满释放回家,在家务农至今。
老人的经过,本村的老人柴昌水和柴技华可以证明。
(感谢江山志愿者团队采访并提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