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善款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们爱老兵”公益网(以下简称爱老兵网)的财务流程,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将爱心人士援助抗战老兵(以下简称老兵)的善款规范高效地送达老兵。依据《会计法》、《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特制订爱老兵网善款管理及执行标准。
一、 财务人员的设置
“我们爱老兵”公益网秘书处设专职会计一名,兼职出纳一名,负责爱老兵网的善款管理工作。各地区志愿者团队(以下简称志愿者团队)应指定专门的财务负责人,开通专用公益账户,并报秘书处登记备案。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法》、《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财务人员一经确定,保持相对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理事会批准并予以通报。
二、 财务人员的职能
1、负责善款的拨付,保证批准后的善款在资金允许的条件下24小时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拨付至志愿者团队公益账户。
2、负责财务数据的汇编,定期公示财务数据。
3、负责回执的跟进,将15天后未寄回回执的地区报秘书处。妥善保管志愿者寄回的回执。
4、负责跟进志愿者工作资金的使用情况。
5、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财务报表的时间定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在次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报表的编制。同时在每月10日前向捐赠人提交上月的财务报表给捐款人,接受监督。
三、 善款的申请及审批
爱老兵网为在本网站建档的抗战老兵提供三类援助项目及为志愿者团队提供援助服务,分别为:1、统一化的生活资助;2、统一化的普通医疗援助;3、特殊援助项目;4、志愿者工作资金。
每一类善款的申请都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示范表格可从网站下载)。“特约理事”报秘书处核准—志愿者团队提交正式申请—理事长批准—秘书处财务人员将善款拨付至志愿者团队专用公益账户。
四、 善款及志愿者工作资金的发放、回执
志愿者团队的项目执行责任志愿者请在收到善款的15天内完成款项的送达、寄回回执和提交按规定执行的老兵接受善款的格式照片(详见第二部分执行细则)。善款发放按爱老兵网统一回执格式一式三份,由老兵或家属签字确认后,一份交由老兵留存,一份志愿者留存,一份寄回秘书处统一装订存档。
志愿者工作资金是采用备用金的方式,志愿者团队的“特约理事”须就志愿者工作资金部分做月度的收支结存报表、志愿者工作资金支出明细表(示范表格可从网站下载)。报表和明细表的截止时间定为每月25日,并在每月30日前发回秘书处。
五、财务公示内容
1、定期和即时公示善款管理及执行情况。
2、公示每一位捐款人的捐助及执行情况(链接款项送达现场照片及受助人签字确认的回执)。
3、定期财务报表。
4、合作志愿者团队工作状况。
5、爱老兵网活动、主要事项等相关动向。
第二部分 善款执行程序
捐款人的善款是生活困难老兵重要的物质补充。 爱老兵网和志愿者团队都应该将尊重捐款人放在首位,规范使用善款,确保捐款人权益。关爱抗战老兵是目的,让捐款人满意是我们工作的路径和唯一的管理目标。以保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社会人道援助资源合作处于良性发展之中。
我们感恩志愿者团队的一线工作付出,尊重志愿者团队的自主性。由于爱老兵网承担代管和分配善款工作,所以有责任制订和逐步完善规范的善款管理及执行程序细则,以确保每一笔善款的使用处于监管之中和公平透明化使用。
对抗战老兵的生活照顾和援助,其家属为第一责任人,爱老兵网的援助以尊重和协助老兵家属为原则。
六、统一化年度生活资助援助项目
1、为生活困难的抗战老兵设立统一的年度生活资助标准。对需要进一步展开援助的老兵,则可申请进入“特殊援助项目”。同时,对本网站建档在册的贫困老兵离世后留下的婚姻伴侣将继续给予标准资助直至离世。其发放标准每年核定公布,发放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上半年予以一次性发放,每一年度发放一次。
2、由志愿者团队“特约理事”发起申请,每批次申请善款金额不超过6万元。如一次性援助善款金额超过6万元时,秘书处应协调分批审核及发放。
3、志愿者团队新发现老兵经网站认定后,需援助者可即时申报而获得善款援助发放。
4、当生活困难老兵及其婚姻伴侣均健在时,只予以发放一份年度生活资助款。如受助老兵离世,其在世的婚姻伴侣享有与老兵同等待遇的资助,直至离世。
5、对于某些特殊情况的老兵,如不宜一次性发放援助金者,志愿者须采取分月送达或按月购置生活用品送达时,请在申报时予以说明,并在每次执行时进行公示,确保透明。
6、如待援老兵突然离世,对其援助项目执行志愿者还未完成善款送达和项目时,志愿者须征得爱老兵网秘书处同意后方可作出善款处理流向决定,对定向捐赠的则尊重捐赠人的意见。如属获得捐赠人定向认捐还未执行付出的善款,爱老兵网须征求捐赠人意愿后更改用途。
7、为使捐款人放心,体现志愿者工作的公益专业水准,我们对善款送达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标准:
(1)送达善款时建议二人以上的志愿者参加,以照片为准。(如无人同行,敬请说明)
(2)统一使用爱老兵网的回执单,一式三份,经老兵或家属签名后一份留存老兵,一份留存志愿者团队,另一份返回爱老兵网财务组。
(3)老兵接受援助现场照片
提交爱老兵网秘书处财务组的援助项目执行公示照片,执行志愿者和老兵需同时进入画面,平铺展示善款及信封上文字与数字,善款必须完全外露。以求最大限度地避免质疑。
8、善款发放后的十五天内,项目执行志愿者团队或执行志愿者需向爱老兵网递交项目完成公示报告、执行公示照片和寄回回执。
七、普通医疗援助的实施细则
1、住院医疗是经济困难老兵进入普通医疗救助通道的唯一依据。经济困难老兵住院,因个人以及子女经济条件无力全额承担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者,通过申请核准,爱老兵网将按统一的承付比例承担其部分自付医药费。由志愿者团队“特约理事”向爱老兵网秘书处项目组提交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够启动“普通医疗救助”实施程序。
2、为使老兵处于较为公平的受益状态,爱老兵网执行统一的标准:以医院发票为基准,按统一比例承担在扣除农保医保后自负部分费用,不接受交通费、食宿费、陪护费等其它援助申请。
3、单笔额度申请方案时一般不超过5000元,如需超过则请分批申请。
4、实行医院发票核准制,不实行资金预支。
5、执行志愿者团队设定项目负责人,其项目操作人应在二人以上。
八、关于特殊援助项目的实施细则
对于特殊困难老兵而发起的特殊援助项目,给予全额拨款。为了最大限度保证善款的公平使用,发起申请特殊援助项目更应慎重。特殊援助项目如下:
(1)孤寡或无家人援助老兵入住养老院的费用。
(2)孤寡或无家人援助老兵的急救医疗援助。
(3)孤寡或无家人援助老兵的,添置基本生活设施。
(4)家属无法承担、需依靠团队力量实现的老兵特殊心愿。
(5)经网站同意服务于老兵的其他项目。
对于实施“特殊援助项目”,我们作出以下规定:
1、启动“特殊援助项目”,必须具备充足的理由。当老兵处于孤寡或无其他途径可援助解决情况下,才可启动重大开支的项目申请。
2、项目必须经过捐款人同意和理事长批准。
3、志愿者团队实施“特殊援助项目”必须全程公示实施过程,项目完成后十五天内需向爱老兵网提交财务清单、项目执行前后对比照片和执行报告。
九、志愿者工作资金
本项资金由《我们爱老兵》公益网裘黎阳理事长专项募集,不使用本网站善款。
1、志愿者工作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与爱老兵网合作的各志愿者团队寻找和走访抗战老兵而产生的路费、油费、基本住宿费、慰问金、给老兵的礼品费以及志愿者开会培训等团队建设费用。
2、由志愿者团队特约理事向秘书处发出申请和执行方案。由秘书处向理事长提交批准后实施。
3、志愿者工作资金是采用备用金的方式,志愿者团队的“特约理事”必须就志愿者工作资金向爱老兵网提交月度收支结存报表、资金支出明细表(示范表格可从网站下载)和工作报告。报表和明细表的截止时间定为每月25日,并在每月30日前发回秘书处。
十、善款及援助项目的网络公示
志愿者团队通过网络(网站、论坛或微博等)公示爱老兵网的善款执行,请专款专用专项公示,不牵带其他公益组织。并请参照爱老兵网宣传组对网络规范发文的相关要求执行。
要把关爱抗战老兵的这件大好事做好,关键在于网站工作流程的合理、规范及志愿者团队的细节执行,爱老兵网感恩志愿者团队的一线工作。让我们一起努力,规范作业,透明高效,切实做到对捐款人负责,共同呵护关爱抗战老兵的物质援助通道。
本细则将在运行中逐步完善修订,敬请关注。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爱老兵网。
《我们爱老兵》公益网
2013年4月12日